山東淄博男人路某當場捉奸后收妻子情夫2.5萬元“補償費”,成果犯敲詐勒索罪,被判刑6個月。路某不服判定進行申述,后山東省高院判定由淄博市中級法院進行再審。
1月16日,該案開庭再審,路某的父親和辯解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解。
再審:
當事人父親及律師做無罪辯解
1月16日上午9時,該起案子在淄博市中級法院開庭再審,庭審繼續了5個多小時。
▲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本文圖片均為路某家族供給
庭審完畢后,路某的父親路先生,以及托付的辯解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王艷濤接受了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的采訪。路先生說,他初次作為兒子的辯解人和律師一同,為路某進行無罪辯解。
“事發時,情夫劉某自動提出補償,并非路某索要。從一開端主張6萬元到2.5萬元是洽談的成果。”路先生說,在一審二審的判定書中,都提到了劉某提出進行補償,怎樣又能確定路某“索要”呢?他以為這些內容自相對立。
據了解,在庭上公訴機關以為——
劉某是在路某暴力和言語要挾以及視頻、相片的影響下被逼供給資產,路某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原審法院確定現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并無顯著不妥,主張再審依法判定。
王艷濤律師以為——
在這起案子中,劉某應該為自己的差錯和不道德行為支付相應的價值,他給付的金錢是對其差錯、不道德行為的賞罰。
原判定路某犯敲詐勒索罪,歸于確定現實、適用法律差錯,再審應當改判路某無罪。
1月15日、16日,記者屢次撥打劉某的電話,卻一向“正在通話中”或電話被掛斷。
回憶:
男人盯梢捉奸得到“補償”2.5萬元
1月15日,路先生向記者介紹了作業的經過。
事發前,路某的前妻張某不作業,路某掙錢養家。2021年3月28日,張某送孩子去上教導班前裝扮了好久。路某以為不正常,就騎著電單車跟著妻子,發現她送完孩子之后,進了一家酒店。
▲事發時的酒店房間。
路某經過保潔人員拿到房卡,翻開房門看到張某和劉某在床上。他十分憤慨,翻開手機錄像保存依據,并打了劉某一拳、踢了張某一腳。
劉某讓路某別難為張某,樂意進行補償。路某要求劉某給付6萬元,但因對方籌款才能有限,終究給付了2.5萬元。
一審二審:
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2021年5月6日,路某與張某離婚案開庭過程中,張某的代理律師出示了一張劉某報案的回執單。
次日,路某前往當地派出所查實報案真偽時被刑拘。
隨后,路某的家族向劉某退款,并獲得其體諒。而被拘押的路某對此并不知情。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張店區法院以為——
路某以非法占有為意圖,以暴力要挾的方法,向別人索要資產,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劉某對引發本案具有差錯,且路某現已補償劉某經濟損失并獲得其體諒,能夠酌情對路某從輕處分。因而,對路某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分金5000元。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張店區法院一審判定。
路某不服一審判定上訴。
2022年3月28日,淄博市中級法院審理以為——
盡管劉某不道德行為在先,但該行為并不歸于法律規定的需負補償職責的行為領域,路某索要補償的行為不歸于合法合理的維權行為。路某以非法占有為意圖,以言語要挾的方法,向別人索要資產,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判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山東省高院:
原判定部分現實不清楚
路某服刑期滿康復自在后,2021年11月,和張某辦理了離婚手續,他堅持以為自己無罪,繼續進行申述。
2022年12月21日,淄博市中級法院駁回了路某的申述。路某遂向山東省高院申述。
2023年6月12日,山東省高院以為——
原判定、原判定部分現實不清楚,證明案子現實的首要依據之間存在對立,決議由淄博市中級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
1月16日,淄博市中級法院開庭再審了此案,將擇日宣判。
(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程浩楠)
報導截圖
6月25日,路某某的家人告知瀟湘晨報記者,近來,他們收到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再審決議書。決議書以為,原判定、原裁決部分現實不清楚,由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
依據此前報導,2021年3月28日,30多歲的路某某發現妻子在送孩子上教導班后,在孩子上課地址下方的酒店內,與另一名生疏男人開房。他設法進入房間內,發現妻子和對方赤身裸體躺在床上。遇見這一暗地,路某某打了該男人一拳,對方曾提出要“補償”他,路某某提出6萬元經濟補償。對方經過向朋友借錢后,分三次共轉給他2.5萬元。
對方在事發約一個月后報警,路某某在與妻子張某進行離婚訴訟時對方律師出具報案回執后才得知這一狀況,他隨即前往當地派出所問詢,當日即被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判定,判處路某某犯敲詐勒索罪,有期徒刑6個月。隨后,路某某提起上訴,以為劉某某過后報警是想協助張某在離婚官司中處于有利位置。
在2022年3月的二審庭審中,路某某的辯解人北京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給路某某作無罪辯解,以為劉某某并非遭到暴力要挾而給錢,而是出于丑事被人知曉的恐懼心理而處置產業。在庭審中,檢察機關提交了彌補依據,證明劉某某過后曾前往外地,一向糾結報不報警,并在當地撥打了110。
2022年4月,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保持了一審原判,駁回上訴。法院以為,劉某某所謂“偷情”行為并不歸于我國法律規定的需負補償職責的行為領域,即上訴人索要補償的行為不歸于合法合理的維權行為。過后,路某某向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申述。2022年12月,淄博中院予以駁回。
路某某再次以原審“現實確定確有過錯,依據不確實、不充分,適用法律確有過錯”等為由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請求再審。
報導截圖
直到本年6月22日,路某某收到了山東高院的再審決議書。該院以為,原判定、原裁決部分現實不清楚,證明案子現實的首要依據之間存在對立。決議由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
(極目新聞歸納瀟湘晨報報導)
(來歷: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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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瀟湘晨報報導,因妻子張某在孩子上教導班時與另一名男人劉某某在酒店偷情,山東淄博男人路某某盯梢后在酒店房間內撞破這一場景,并收取了劉某某2萬多元補償金。后路某某被控敲詐勒索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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