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晨報
“從案發到現在已經有3個年初,期望終究法令能給他們一個公平的判定。”1月16日,山東淄博,一同捉奸收情夫“補償款”2.5萬被判敲詐勒索案子當事男人的父親路先生向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稱。
早在2021年,山東淄博人路某某發覺妻子張某在孩子上輔導班時與另一名男人劉某某在酒店偷情,他盯梢后在酒店房間內撞破這一場景,并收取了劉某某2萬多元補償金。后路某某被控敲詐勒索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出獄后,路某某始終以為自己無罪,他多次提出上訴和請求再審,但多次被維持原判或許駁回。
此案經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報導后,引發重視。2023年6月,山東省高院一紙再審決議書,讓案子走向再次充溢可能性。1月16日,瀟湘晨報記者從路某某家族處了解到,案子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
據此前瀟湘晨報報導,工作原因是在2021年3月28日上午,路某某的妻子帶著孩子去上輔導班,但路某某發現一些反常,跟隨妻子來到訓練組織,發現妻子隨后又坐電梯來到了訓練組織下方的酒店房間內,設法開門后,路某某遇見張某和另一名赤身裸體的男人在房間內,張某還穿戴情趣內衣。
△案發房間。受訪者供圖
路某某隨即拿出手機拍照視頻,并打了對方男人劉某某一拳。隨后張某脫離,路某某和劉某某持續待在房間內。依據路某某的說法,對方自動提出要對他進行補償,他索要6萬元,對方稱拿不出這么多,終究分三次經過微信轉賬轉給他25000元,路某某走時還拿走了桌上200元現金。
路某某在之后因孩子撫養權問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2021年5月6日開庭當日,對方拿出一份報案回執,稱路某某涉嫌敲詐勒索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報案人正是劉某某。此前并不知情的路某某前往當地派出所咨詢此事,證明此事為真,他隨后接受了警方訊問,次日被刑拘。
2021年11月2日,該案在淄博張店區人民法院進行了判定。依據判定書,法院以為,劉某某盡管片面上有補償被告人路某某的意思表明,但被告人路某某要求補償6萬元遠遠超出了劉某某片面樂意補償的金錢數額;路某某在看到劉某某難以湊齊6萬元的情況下,下降數額至25000元,終究敲詐金錢數額在25200元。
法院判定,路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路某某提出上訴,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后維持原判,判定以為偷情不道德但無需補償。路某某此后向淄博中院請求再審被駁回,他又向山東省高院請求再審。
上一年6月,山東省高院作出再審決議。山東省高院以為,原判定、原裁決部分現實不清楚,證明案子現實的首要依據之間存在對立,據此,按照《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決議由淄博中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案子再審期間不中止原判定的履行。
1月16日,路某某父親路先生告知瀟湘晨報記者,法院原決議2023年10月進行再審,再次之前路某某辯護律師王艷濤向法院又提交了新的依據,后再審延期。直到前一陣他們再次接到法院告訴,案子在1月16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榜首審判庭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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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該案開庭再審,路某的父親和辯解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解。
再審:
當事人父親及律師做無罪辯解
1月16日上午9時,該起案子在淄博市中級法院開庭再審,庭審繼續了5個多小時。
山東淄博男人路某當場捉奸后收妻子情夫2.5萬元“補償費”,成果犯敲詐勒索罪,被判刑6個月。路某不服判定進行申述,后山東省高院判定由淄博市中級法院進行再審。1月16日,該案開庭再審,路某的父親和辯解律師...
報導截圖
6月25日,路某某的家人告知瀟湘晨報記者,近來,他們收到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再審決議書。決議書以為,原判定、原裁決部分現實不清楚,由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
依據此前報導,2021年3月28日,30多歲的路某某發現妻子在送孩子上教導班后,在孩子上課地址下方的酒店內,與另一名生疏男人開房。他設法進入房間內,發現妻子和對方赤身裸體躺在床上。遇見這一暗地,路某某打了該男人一拳,對方曾提出要“補償”他,路某某提出6萬元經濟補償。對方經過向朋友借錢后,分三次共轉給他2.5萬元。
對方在事發約一個月后報警,路某某在與妻子張某進行離婚訴訟時對方律師出具報案回執后才得知這一狀況,他隨即前往當地派出所問詢,當日即被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判定,判處路某某犯敲詐勒索罪,有期徒刑6個月。隨后,路某某提起上訴,以為劉某某過后報警是想協助張某在離婚官司中處于有利位置。
在2022年3月的二審庭審中,路某某的辯解人北京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給路某某作無罪辯解,以為劉某某并非遭到暴力要挾而給錢,而是出于丑事被人知曉的恐懼心理而處置產業。在庭審中,檢察機關提交了彌補依據,證明劉某某過后曾前往外地,一向糾結報不報警,并在當地撥打了110。
2022年4月,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保持了一審原判,駁回上訴。法院以為,劉某某所謂“偷情”行為并不歸于我國法律規定的需負補償職責的行為領域,即上訴人索要補償的行為不歸于合法合理的維權行為。過后,路某某向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申述。2022年12月,淄博中院予以駁回。
路某某再次以原審“現實確定確有過錯,依據不確實、不充分,適用法律確有過錯”等為由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請求再審。
報導截圖
直到本年6月22日,路某某收到了山東高院的再審決議書。該院以為,原判定、原裁決部分現實不清楚,證明案子現實的首要依據之間存在對立。決議由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
(極目新聞歸納瀟湘晨報報導)
(來歷: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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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瀟湘晨報報導,因妻子張某在孩子上教導班時與另一名男人劉某某在酒店偷情,山東淄博男人路某某盯梢后在酒店房間內撞破這一場景,并收取了劉某某2萬多元補償金。后路某某被控敲詐勒索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新京報訊(記者劉思想)山東淄博男子路某某當場捉奸后收妻子情夫2.5萬元“補償費”,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6個月,此案有新進展。新京報記者從路某某辯解律師處得悉,10月8日上午,該案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